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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環真®循環杯行動會員服務條款


歡迎您加入LINE塑環真循環杯行動!加入行動的同時,表示您已同意下列權利義務:


 一、 認知與接受條款:

1.    環海淨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環海」)係依據本服務條款提供LINE官方帳號「塑環真®循環杯行動」服務 (以下簡稱「本服務」)

2.    當您加入LINE官方帳號「塑環真®循環杯行動」服務、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並完全接受本服務現有與未來衍生的服務項目及內容。環海公司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服務條款之內容,修改後的服務條款內容將公佈網站上,環海將不會個別通知會員,建議會員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會員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時,視為會員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若不同意上述的服務條款修訂或更新方式,或不接受本服務條款的其他任一約定,會員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3.    若會員是未滿十八歲之未成年人或依中華民國法令須事先得第三人同意始得行使權利或負擔義務者,則您必須取得父母、監護人或該第三人同意後,才可以註冊及使用本服務。當會員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推定會員的家長(或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約定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

4.    會員及環海公司雙方同意使用本服務之所有內容包括意思表示等,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式。

5.   為了確保會員之個人資料、隱私及消費者權益之保護,於交易過程中將使用會員之個人資料,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告知以下事項:

·       蒐集之目的:
蒐集之目的在於進行行銷業務、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及與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環海將藉由加入會員之過程或進行交易之過程來蒐集個人資料。

·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環海於網站內蒐集的個人資料包括會員之姓名、地址、電話、電子郵件、性別、出生年月日等。

·       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會員當事人要求停止使用或環海停止提供服務之日為止。

(2) 地區:會員之個人資料將使用於台灣地區。

(3) 利用對象及方式:會員之個人資料蒐集除用於環海之會員管理、客戶管理之檢索查詢等功能外,亦將利用於辨識身份、金流服務、物流服務、行銷廣宣等。例示如下:

a. 以會員身份使用環海提供之各項服務時,於頁面中自動顯示會員資訊。

b. 為遂行交易行為:會員對商品或勞務為預約、下標、購買、參與贈獎等之活動或從事其他交易時,關於商品配送、勞務提供、價金給付、回覆客戶之詢問、環海對會員之詢問、相關售後服務及其他遂行交易所必要之業務。

c. 宣傳廣告或行銷等:提供會員各種電子雜誌等資訊、透過電子郵件、郵件、電話等提供與服務有關之資訊。將會員所瀏覽之內容或廣告,依客戶之個人屬性或購買紀錄、環海網站之瀏覽紀錄等項目,進行個人化作業、會員使用服務之分析、新服務之開發或既有服務之改善等。針對民調、活動、留言版等之意見,或其他服務關連事項,與會員進行聯繫。

d. 回覆客戶之詢問:針對會員透過電子郵件、郵件、、傳真、電話或其他任何直接間接連絡方式向環海所提出之詢問進行回覆。

e. 其他業務附隨之事項:附隨於上述ad.之利用目的而為環海提供服務所必要之使用。

f. 對於各別服務提供者之資訊提供:會員對服務提供者之商品或勞務為預約、下標、購買、參加贈獎活動或申請其他交易時,環海於該交易所必要之範圍內,得將會員之個人資料檔案提供予服務提供者,並由服務提供者負責管理該個人資料檔案。環海將以規約課予服務提供者依保障會員隱私權之原則處理個人資料之義務,但無法保證服務提供者會必然遵守。詳細內容,請向各別服務提供者洽詢。

g. 其他:提供個別服務時,亦可能於上述規定之目的以外,利用個人資料。此時將在該個別服務之網頁載明其要旨。

·       會員就個人資料之權利:
環海所蒐集個人資料之當事人,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得對環海行使以下權利: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 請求刪除。

會員如欲行使上述權利,可與環海客服連絡進行申請。

請注意!如拒絕提供加入會員所需必要之資料,將可能導致無法享受完整服務或完全無法使用該項服務。

 

二、會員註冊

就環海會員帳戶之註冊及使用事宜,您聲明及保證以下事項:

  1. 當您註冊成為本服務會員或使用本服務時,必須即時維持並更新會員個人資料,確保其正確性,以獲取最佳之服務。
  2. 您並非為其他人註冊帳號。每位會員僅能註冊登錄一個帳號,不可重覆註冊登錄。若您的帳號遭停權,您不會註冊另一個帳號。
  3. 您同意本服務隨時得以電話、簡訊、通訊軟體、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提供您本服務之各種服務項目及相關優惠訊息。
  4. 若您未向手機電信商申請 「接收電信促銷簡訊」或「接收陌生簡訊」服務,有可能會因被阻擋簡訊傳送服務,而導致無法成功收到驗證碼。
  5. 塑環真循環杯行動LINE好友功能支援手機最新軟體版本,請您務必將手機更新至最新版本,以利正常使用借杯及查詢功能。
  6. 您理解並同意任何以您的帳號於本服務中所有行為,均視為您本人或經您授權所為,您可能因此必須負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此您不會讓其他人透過您的帳號使用本服務。
  7. 本服務將依法保護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
  8. 若會員提供任何錯誤或不實的資料、或未按指示提供資料、或欠缺必要之資料、或有重覆註冊帳號等情事時,環海有權不經事先通知,逕行暫停或終止會員的帳號,並拒絕會員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內容。

三、服務範圍

  1. 本服務提供環海會員(以下稱會員或使用者)使用本服務相關系統平台、官網,會員可透過本服務查詢瀏覽及導航至第三方合作門市(以下統稱合作門市)之位置。
  2. 環海會員可透過本服務向合作門市借用循環容器,並務必於指定時間內歸還至指定合作門市交付門市店員或環海歸還回收站。
  3. 本服務提供符合國家食品容器檢驗標準之循環容器,並以專業清洗及消毒設備,且定期委外公正第三方檢驗本服務提供之循環容器。
  4. 本會員服務條款所指循環容器,包含標示有塑環真之循環杯、塑環真循環餐盒及循環包裝。

四、使用義務與承諾

  1. 本服務所提供之循環容器僅供環海會員透過LINE官方帳號「塑環真®循環杯行動」借用,並應遵守下列使用規範。

l  一般會員:

·       借用數量上限10杯(即同時借出數量)

·       借用期限3天。(會員務必於該容器借出日起算3天內拿至合作門市歸還交付門市店員)

l  付費會員:

        ·       借用數量上限30(即同時借出數量)

·       借用期限7天。(會員務必於該容器借出日起算7天內拿至合作門市歸還交付門市店員)

2. 您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

3. 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犯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並配合公平使用租借原則,不以投機方式連續長期佔用,造成其他使用者的不便。

4. 本服務之循環容器僅限盛裝合作門市所提供之現煮咖啡及現煮飲品使用,不得移用於其他非合作門市及其他無相關之用用途。

5. 本服務所提供之循環容器經由合作門市借出使用一次且經會員用畢後,考量衛生安全,會員應遵守本會員服務條款於借用期限內歸還至合作門市,合作門市將交回環海洗滌工廠進行專業清洗消毒,通過品質檢驗後再交付合作門市提供給會員借用。

6. 若會員欲持前次借用的循環容器至合作門市裝填飲品或食品,合作門市應將該會員所持的循環容器收回交付環海淨塑清洗,並提供經環海清洗消毒後的循環杯供會員裝填,合作門市應善盡溝通之義務。

7. 

五、個人資料及隱私保護

         本公司將依法盡商業上合理之努力保護您的個人資料及隱私。您已瞭解並確認本公司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明確告知與個人資料保護有關事項如下:

1. 蒐集之目的

本公司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取得您的個人資料,目的在於提供良好服務及執行職務或業務之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您同意本公司以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確認您的身份、與您進行連絡、提供您本公司或合作夥伴之相關服務及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社群訊息推播、活動推廣、新服務、新產品之通知等用途,以及其他隱私權保護政策規範之使用方式。

2. 蒐集之類別

您可依您的需要提供個人資料,包含姓名、連絡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電話、E-MAIL或地址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

3. 利用期間、地區及對象

    • 期間:會員當事人要求停止使用或環海停止提供服務之日為止。。
    • 地區:會員之個人資料將用於台灣地區。
    • 對象:會員之個人資料蒐集除用於環海之會員管理、客戶管理之檢索查詢、各項相關服務之使用等功能外,亦將利用於辨識身份、金流服務、物流服務、行銷廣宣等。例示如下:
a. 以會員身份使用環海提供之各項服務時進行身分確認,或於頁面中自動顯示會員資訊等。
b. 為遂行交易行為:會員對商品或勞務為預約、下標、購買、參與贈獎等之活動或從事其他交易時,關於商品配送、勞務提供、價金給付、回覆客戶之詢問、環海對會員之詢問、相關售後服務及其他遂行交易所必要之業務。
c. 宣傳廣告或行銷等:提供會員各種電子雜誌等資訊、透過電子郵件、郵件、電話等提供與服務有關之資訊。將會員所瀏覽之內容或廣告,依客戶之個人屬性或購買紀錄、環海網站之瀏覽紀錄等項目,進行個人化作業、會員使用服務之分析、新服務之開發或既有服務之改善等。針對民調、活動、留言版等之意見,或其他服務關連事項,與會員進行聯繫。
d. 回覆客戶之詢問:針對會員透過電子郵件、郵件、、傳真、電話或其他任何直接間接連絡方式向環海所提出之詢問進行回覆。
e. 其他業務附隨之事項:附隨於上述ad.之利用目的而為環海提供服務所必要之使用。
f. 對於各別服務提供者之資訊提供:會員對服務提供者之商品或勞務為預約、下標、購買、參加贈獎活動或申請其他交易時,環海於該交易所必要之範圍內,得將會員之個人資料檔案提供予服務提供者,並由服務提供者負責管理該個人資料檔案。環海將以規約課予服務提供者依保障會員隱私權之原則處理個人資料之義務,但無法保證服務提供者會必然遵守。詳細內容,請向各別服務提供者洽詢。
g. 其他:提供個別服務時,亦可能於上述規定之目的以外,利用個人資料。此時將在該個別服務之網頁載明其要旨。。

4. 您對於本公司保有您的個人資料部分,日後您仍得享有下列權利:

環海所蒐集個人資料之當事人,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得對環海行使以下權利: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 請求刪除。

會員如欲行使上述權利,可與環海客服連絡進行申請。

5. 如您拒絕提供部分個人資料,您可能無法完成註冊程序,或無法使用部分服務。

六、違約事項及處置

  1. 如您有任何違反本服務上述條款之情形,如未於時間內歸還、惡意破壞容器或惡意使用等行為,本服務有權對您做出暫時停權或永久停權之權利及追討循環杯損失費用$300,並移除您於本服務之資訊內容,如造成本公司傷害,本公司得請求損害賠償。
  2. 如您所提供之個人資訊有偽冒他人名義、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違反法律規定或公共秩序善良風俗之情形,導致產生民事、刑事或行政責任,本公司將配合檢調機關、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提供必要的個人資料供查證。

七、服務暫停或中斷

  1. 本公司將依一般合理之技術及方式,維持系統及本服務之正常運作,但於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公司有權可以停止、中斷提供服務,且不負賠償責任:

(1) 對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更換、升級、保養或施工時。

(2) 發生突發性之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

(3) 本服務申請之電子通信服務被停止,無法提供服務時。

(4) 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無法提供服務時。

(5) 非本公司所得控制之事由而致您的服務資訊顯示不正確、或遭偽造、竄改、刪除或擷取時。

  1. 本服務有時可能會出現中斷或故障等現象,可能造成您使用上的不便、資料遺失或其他經濟及時間上之損失,您平時應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以保障您的權益。本公司對於使用者在使用本服務或使用本服務所致生之任何直接、間接、衍生之財產或非財產之損害,不負賠償責任。
  2. 您使用本服務之行為若有任何違反法令或本使用條款或危害本服務或第三者權益之虞時,本公司有權不經告知您,立即暫時或永久終止您使用本服務之授權,您不得因此要求任何賠償。
  3. 本公司將依本系統當時所建置的服務項目、內容、狀態及功能,對會員提供服務;本公司保留隨時新增、減少或變更各該服務項目、內容及功能之全部或一部之權利,且無需事先或個別通知會員,建議您定期查閱本服務條款。如您於本服務條款修改與變更後仍繼續使用本服務,則視為您已閱讀、瞭解與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修改或變更。無論任何情形,就停止或更改服務之決定,本公司對任何會員或第三人均不負任何責任。

八、責任之限制與排除


  1. 本服務所提供之各項功能,均依該功能當時之現況提供使用,本公司對於其效能、速度、完整性、可靠性、安全性、正確性等,皆不負擔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責任。
  2. 您對於上傳留言之文字、圖片及其它資料,應自行備份;本公司對於任何原因導致其內容全部或一部之滅失、毀損,不負任何責任。
  3. 本公司對使用本服務之用途或所產生的結果,不負任何保證責任,亦不保證與本服務相關之軟體無缺失或會予以修正。
  4. 對於您於本服務中所下載之檔案及其他資料,您應該自行考量其風險,如因下載而造成您手機或電腦系統的損壞或資料的遺失,本公司不負任何擔保責任。
  5. 對於您在本服務的所有言論、意見或行為僅代表您個人,不代表本公司的立場,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本公司對於使用者所自稱之身分,不擔保其正確性。
  6. 本公司無須對發生於本服務或透過本服務所涉及之任何恐嚇、誹謗、淫穢或其他一切不法行為對您或任何人負責。
九、準據法及合意管轄
  1. 您同意本服務條款之解釋及履行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2. 雙方如因本服務條款產生任何爭議或歧見,應先誠意協商解決,如無法於合理期間內達成協議,雙方同意以台灣桃園地方法院為第一管轄法院。

十、其他

  1. 本服務條款之標題僅係為閱讀方便而使用,並不影響本服務條款之內容及解釋。
  2. 本服務條款為本公司與您之間之服務相關完整協議,並取代先前一切書面或口頭合意。
  3. 非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您不得轉讓本服務條款之權利義務予任何第三人。
  4. 本服務條款並非第三人利益契約,並未賦予任何第三人權利或利益。